各班级:
关于开展第三届校园“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助力中国梦 青春在行动
二、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且被学院认定为“一般困难”等级及以上;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良;
3、生活俭朴,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4、自立自强,拼搏进取,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三、活动要求
1、各班级组织评选 “自强之星”时间:
2014年2月17日-3月3日
2、报送材料及时间:
各班于3月3日前将本班候选人的《自强之星申报表》、个人自立自强事迹(打印稿,具体格式参看附件二)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3、推荐 “自强之星”候选人名额分配:
各班级推荐一名同学参加系部自强之星的评选。
我系推荐2名候选人至院资助中心参加院自强之星评选;
四、奖励办法
1、系部自强之星发放荣誉证书。院级自强之星发放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2、将院级“自强之星”典型事迹进行编辑整理,在学院范围内广泛宣传报道。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