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两家金融机构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县教育局资助中心经办)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信社)。为进一步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做好申请助学贷款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是一年一贷,每年都需要进行重新申请。请各班级通知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意愿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网址:www.csls.cdb.com.cn),完成网上申请工作。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出具《生源地证明》。
对于首次申请贷款和已经申请贷款但需要在新学年续放的在校学生,都要出具《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和《学生证》(需盖有系部本学期的注册章)等材料。今年贷款受理时间大约为8月1日-10月20日。其中,《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材料填写报送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认真填写申请书,不得涂改。班主任审核其家庭经济情况和成绩(本学年学业成绩必须全部合格)情况。
(2)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在6月25日前,将《申请书》和《申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统计表》(证明编号一栏不填)交至年级辅导员处。所有材料以电子档形式报送。由系部统一出具《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3)系部于6月27日前将《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统一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7月1日将加盖学院公章的证明返还系部发放。
三、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并做好诚信教育。
2、认真学习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对学生进行耐心细致地解释,指导助学贷款学生正确填写表格和办理各项手续。
3、严格按助学贷款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办理,把握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助学贷款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同一学生不得同时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4年政策尚未出台,现按2013政策进行办理。2014年政策会即时在校园网发布,请关注。